旅平險商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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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險,享全球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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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平險保障內容

旅行平安保險主約給付項目 給付金額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主約保險金額
失能保險金(1~11級失能) 主約保險金額X給付比例 (100%~5%)
傷害醫療保險給付附加條款給付項目 給付金額
傷害醫療保險金 實支實付 (註1)
新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給付項目 給付金額
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 實支實付 (註2)
海外突發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 實支實付 (註3)
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 實支實付 (註4、5、6)
  • 註1.

    每次可投保之「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額」最高為主約保額10%,給付總額不得超過所投保的「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額」。

  • 註2.

    每次可投保之「新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額」最高為主約保額10%,且保額不得超過「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額」, 給付總額不得超過所投保的「新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額」。

  • 註3.

    每次急診醫療保險金最高以所投保的「新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額」之千分之六為限。

  • 註4.

    每次門診醫療保險金最高以所投保的「新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額」之千分之六為限。

  • 註5.

    被保險人罹患依中華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規定所稱之傳染病時,本公司不負給付本附約各項醫療保險金的責任。範例說明:若您旅遊至日本感染COVID-19,因COVID-19為中華民國法定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規定所稱之傳染病之一,則屬除外責任(原因)。

  • 註6.

    完整之除外責任(原因)或不保事項規定請詳保單條款。

被保險人因突發疾病於下表所列海外地區接受醫療診治時,本公司將按下表所列海外地區之「調整係數」乘以「新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額」後所得金額提高「新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各項保險金之限額, 區域及係數如下表:

海外地區

美國

加拿大

歐洲

紐澳

日本

其他地區
調整係數 350 % 2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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