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壽險」提供定期的壽險保障,以本系列商品為例,自承保起5年、20年或至70歲滿期契約即終止,保障期間以投保當時年齡計算保費,並有最高承保年齡,期滿保障即終止;而「終身壽險」的保障期間是終身,也就是投保後即開始享有終身保障直到身故。
「定期壽險」保費較低,適合預算較有限或年輕的小資族,剛出社會便可初步規劃投保定期壽險,可先用較低廉的保費來建構充足保障。
※以下內容為商品摘要,完整商品內容及給付限制請參閱保險單條款※
遠雄人壽e富通五年定期壽險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身故日時之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本契約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將不予退還。
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本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保險單條款附表(完全失能表)所列失能程度之一,並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者,本公司按診斷確定日時之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但本契約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將不予退還。
被保險人同時有保險單條款附表(完全失能表)所列二種以上失能程度時,本公司僅給付一種完全失能保險金。
本公司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遠雄人壽e富通二十年定期壽險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身故日時之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本契約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將不予退還。
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本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保險單條款附表(完全失能表)所列失能程度之一,並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者,本公司按診斷確定日時之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但本契約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將不予退還。
被保險人同時有保險單條款附表(完全失能表)所列二種以上失能程度時,本公司僅給付一種完全失能保險金。
本公司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遠雄人壽e富通歲滿期定期壽險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身故日時之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本契約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將不予退還。
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本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保險單條款附表(完全失能表)所列失能程度之一,並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者,本公司按診斷確定日時之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但本契約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將不予退還。
被保險人同時有保險單條款附表(完全失能表)所列二種以上失能程度時,本公司僅給付一種完全失能保險金。
本公司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1.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如要詳細了解請至遠雄人壽網站(網址:www.fglife.com.tw)資訊公開的保險商品專區查閱,本保險商品詳細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
2.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3.遠雄人壽e富通五年定期壽險為五年期保證續保商品。
4.本簡介僅供參考,詳細商品內容及變更,以投保當時保險單條款內容及遠雄人壽核保、保全作業等規定為準。
5.本商品為保險商品,受「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非存款商品,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6.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遠雄人壽e富通五年定期壽險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14.79%,最低9.28%;遠雄人壽e富通二十年定期壽險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14.88%,最低11.06%;遠雄人壽e富通歲滿期定期壽險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14.89%,最低10.72%;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資訊公開說明文件),請洽遠雄人壽服務據點(遠雄人壽總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號,免付費電話:0800-083-083)或網站(網址:www.fglife.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
7.依據「補充訂定分紅人壽保險單與不分紅人壽保險單資訊揭露相關規範」,不分紅保險單應揭露被保險人性別,以至少三個主要年齡層之代表年齡計算之保單成本分析數值,詳遠雄人壽網站(網址:www.fglife.com.tw)資訊公開\保險商品\5-14各保險商品成本分析說明文件。
8.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七條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相關實質課稅原則案例請至遠雄人壽網站(網址:www.fglife.com.tw)的實質課稅原則專區查閱。
9.遠雄人壽e富通五年定期壽險續保時,本公司得依保單條款之約定陳報主管機關調降或調漲續保之保險費率,與投保當時之保險費率有所不同,保險費調整之方式及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
依據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財政部92.03.31台財保字第0920012416號令、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3.12.30金管保三字第09302053330號函、96.7.26金管保一字第09602083930號函及100.08.19保局(理)字第10002653440號函辦理。
分紅及不分紅人壽保險單:
保費效益比為各年度底之解約金加上加計利息之各保單年度之可能紅利金額與已領生存保險金累積值,與加計利息之應繳年繳化保費累積值的比值,公式如下: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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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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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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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日曆年度之十二個月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每月初(每月第一個營業日)牌告之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最高年利率之平均值。(前一年度之平均值為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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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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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m保單年度之年末解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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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t
|
第t保單年度之可能紅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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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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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t保單年度之年繳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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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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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t保單年度之生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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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遠雄人壽e富通五年定期壽險
註:依被保險人性別,以至少三個主要年齡層之代表年齡計算。
繳費期間 | 性別 | 年齡 | 經過年度 | ||||
1 | 2 | 3 | 4 | 5 | |||
5 年期 |
男性 | 20歲 | 0.00 | 0.01 | 0.01 | 0.00 | 0.00 |
35歲 | 0.00 | 0.05 | 0.04 | 0.02 | 0.00 | ||
65歲 | 0.00 | 0.05 | 0.04 | 0.03 | 0.00 | ||
女性 | 20歲 | 0.00 | 0.02 | 0.01 | 0.01 | 0.00 | |
35歲 | 0.00 | 0.04 | 0.04 | 0.02 | 0.00 | ||
65歲 | 0.00 | 0.05 | 0.05 | 0.03 | 0.00 |
商品名稱:遠雄人壽e富通二十年定期壽險
註:依被保險人性別,以至少三個主要年齡層之代表年齡計算。
繳費期間 | 性別 | 年齡 | 經過年度 | ||||
1 | 5 | 10 | 15 | 20 | |||
20年期 | 男性 | 20歲 | 0.00 | 0.22 | 0.25 | 0.16 | 0.00 |
35歲 | 0.00 | 0.31 | 0.29 | 0.16 | 0.00 | ||
51歲 | 0.00 | 0.29 | 0.29 | 0.18 | 0.00 | ||
女性 | 20歲 | 0.00 | 0.25 | 0.24 | 0.14 | 0.00 | |
35歲 | 0.00 | 0.30 | 0.28 | 0.16 | 0.00 | ||
51歲 | 0.00 | 0.34 | 0.35 | 0.22 | 0.00 |
商品名稱:遠雄人壽e富通歲滿期定期壽險
註:依被保險人性別,以至少三個主要年齡層之代表年齡計算。
繳費期間 | 性別 | 年齡 | 經過年度 | ||||
1 | 5 | 10 | 15 | 20 | |||
70歲滿期 | 男性 | 20歲 | 0.00 | 0.52 | 0.67 | 0.68 | 0.66 |
35歲 | 0.00 | 0.47 | 0.55 | 0.51 | 0.45 | ||
65歲 | 0.00 | 0.04 | - |
- | - | ||
女性 | 20歲 | 0.00 | 0.54 | 0.68 | 0.68 | 0.67 | |
35歲 | 0.00 | 0.48 | 0.58 | 0.54 | 0.49 | ||
65歲 | 0.00 | 0.04 | - | - | - |
請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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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官網網址:https://www.fglife.com.tw/InfoCom_findByKind.html